【2023 年最新】「無運作公司」都需要報稅!甚麼是「零申報」?
點解有限公司需要審計?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,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,每年均需要向 稅務局 提交 已審核的財務報表 及 報稅表,以供稅務局作評稅之用。
所以,一般而言,有限公司需要每年聘請核數師 核數 / 審計 (Audit) 一次,以確保公司報稅表上的申報資料符合「香港一般公認會計原則」(HK GAAP)。
「無運作」有限公司的定義 及 稅務豁免條件
2023 年 4 月前,有一類有限公司可豁免審計及報稅程序 (簡稱「零申報」),就是沒有任何營運活動的「無運作公司」(或稱「無活動公司」、「無營運公司」、「休眠公司」、「Dormant Company」)。
「無運作公司」需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:
- 公司沒有進行任何會計相關的交易記錄
- 公司沒有擁有任何銀行戶口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,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,不論在香港或海外,有限公司便會被視為營業,需要每年審計及報稅:
- 進行投資,包括股票、債券、物業投資等
- 控資控股 (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,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)
- 集團往來資金調配
- 聘請員工
- 租賃辦公室
- 任何其他交易,包括銀行交易
換言之,如果有限公司曾在該申報的財政年度進行過任何交易、買賣或營運,或擁有任何銀行戶口,便不屬於「無運作公司」及不獲相關豁免。
如果有限公司不符合「無運作公司」的條件仍然向稅務局作出「零申報」,稅務局經舉報或發現便會對公司進行實地審核及調查。如果發現有限公司 不實申報,便會作出檢控並追回欠款,一經定罪可被罰款 HKD 10,000 及 相當於稅款的 3 倍。若然調查結果顯示該公司是 刻意逃稅或瞞稅,董事可被罰款 HKD 50,000 及 監禁 3 年。
可收放的內容
【Count Room 小提示】「零申報」屬於「稅務條例」 ,「無運作」有限公司仍需遵守「公司條例」規範
除了「稅務條例」,「無運作公司」遵守第 622 章《公司條例》 第 373 條的規範:
- 公司須備存符合第 (2) 及 (3) 項的會計記錄
- 會計記錄須足以:
i. 顯示及解釋公司的交易;
ii. 以合理的準確度,在任何時間披露公司的財務狀況及財務表現;及
iii. 使董事能夠確保財務報表符合條例 - 會計記錄須載有
i. 公司所有收支款項的每日記錄,及該等收支所關乎的事宜;及
ii. 公司的資產及債務的紀錄 - 如第 (1) 項不就公司的附屬企業而適用,該公司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以確保該附屬企業備存會計記錄,該等會計紀錄須足以使該公司的董事,能夠確保根據第 4 分部第 3 次分部中,須擬備的財務報表符合本公司條例。
2023 年 4 起「無運作公司」都要審計 + 報稅!
但根據香港稅務局在 2023 年 4 月 3 日發出的 新聞稿,「由今年開始,所有法團及業務,無論總入息的金額多少及選用哪種報稅表提交方式,利得稅報稅表必須連同所有佐證文件一併提交﹙包括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﹚。」; 簡單嚟講⋯⋯
「無運作公司」都需要報稅!!!
稅務局喺復活節前發出嘅呢個消息對好多「無運作公司」嚟講,簡直係「核彈」。